首页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对缔约对方主管当局与相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理人等在相互协商程序中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