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