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