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