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199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