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第六章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相关税务文书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六十条 本规定所称签章,区分以下情况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