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第四章 审理 第四十八条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审理 第四十八条 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 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