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第四章 审理 第三十六条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审理 第三十六条 检查结束后,稽查局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符合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稽查局审理后提请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