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