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年) 第四章 检查 第四十条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09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检查 第四十条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记录案件事实,归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签字、注明日期。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