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年) 三、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 (十四)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年) (十四) 三、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 (十四) 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