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年) 一、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 (七) 销售自产的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一、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 (七) 销售自产的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七)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