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三、 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十三)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十三) 三、 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十三) 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会同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等部门,进一步扩展税企双方沟通渠道和平台。要经常性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征询民营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税务总局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民营企业需求专项调查。 三、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