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一)
(一)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税务系统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内部重大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