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四、

四、 备案时应附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国务院及其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批准文件。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受让方的章程。

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向社会公布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事宜的预案公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