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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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02.0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
' 一、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