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六、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六、 六、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申报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办理退(免)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按有关规定处理;存在其他审核疑点的,对应的退(免)税暂缓办理,待排除疑点后,方可办理。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