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十一、 税务机关应对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做好统计和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统计表》(详见附件3)上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145 十一、 税务机关应对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做好统计和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统计表》(详见附件3)上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1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两项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2015.09.1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3号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