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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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07.01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