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八、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八、 八、 建筑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跨地(市、县)项目部,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