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五、
五、 积极推进纳税评估试点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的精神,积极推动资源税纳税评估试点工作。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出矿山企业资源税管理的内在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适合不同产品和地区特点的评估模型,了解企业货物和劳务税征收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企业产、销、存情况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资源税纳税评估工作,并通过纳税评估加强日常管理,帮助纳税人自查自纠,促进纳税人依法如实申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涉嫌偷、逃税款等应移送稽查部门查处的,应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堵塞税收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