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八条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税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