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