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202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2025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三章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给予处分;机关工勤人员有本规定第三章违法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执行。 税务机关编外人员有本规定第三章违法行为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或者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引用法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