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 第二十一条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 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和稀土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商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研究提出年度支持项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建立专项资金补助的重点项目库,并实行项目滚动管理,项目库中的重大续建项目和待完工项目作为下一年度的优先支持项目。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