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 稀土开采监管系统建设奖励资金的年度安排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国土资源部确定;环保改造奖励资金的年度安排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环境保护部确定。上述两项资金安排不再履行评审程序。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