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支持标准 第六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支持标准 第六条 对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公办托育服务能力等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区)分别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仅为工程建设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支持(设备包等按定额方式予以支持);对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床位或托位定额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