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商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要定期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商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