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出租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合同方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