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租赁厂房、仓库的出租人、承租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