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2019年) 第三章 调查 第二节 调查 第十九条 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2019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调查 第二节 调查 第十九条 调查人员可按规定和程序调阅、摘抄、复印、封存相关资料、设备。调阅、封存的相关资料、设备应书面记录,并由调查人员和资料、设备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