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2022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对科研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行为偏离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
是否有造假、欺骗,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
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
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行为偏离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
是否有造假、欺骗,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
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
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