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标:

目标不确定性较大(项目指标不易量化),难以确定评审标准的;

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只有两家以下(含两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或发生其它情形而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