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审查认定 第十二条 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审查认定 第十二条 审查认定应根据科技部制定的综合评价标准体系,采用函件评审、实地考查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