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结合科技惠民计划组织实施的要求和项目的特点,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应当实施后补助。对其他类型的项目,鼓励采用后补助方式。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