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单位应在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后3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组成、章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