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申报与管理 第十六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申报与管理 第十六条 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审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