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科学数据采集生产、使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得利用科学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