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十五条 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十五条 执法职能部门应当对行政处罚过程进行文字记录,并根据行政处罚活动的环节、类别,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 对现场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易引起争议的环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对查封扣押财物等直接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应当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