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科技部依法部署并组织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单位开展的科技统计工作适用本办法。科技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科技系统的科技统计工作,相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属领域的科技统计工作。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地区的科技统计工作。
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科技系统的科技统计工作,相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属领域的科技统计工作。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地区的科技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