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2011年) 61.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同苏联、东欧国家相互有偿转让科技成果的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1988年6月18日

文 号:(88)国科发成字3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