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 第四章 科技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十七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科技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十七条 科技档案工作必须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