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 第三章 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条 科技档案部门对重要的科技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科技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