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四十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