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与托管业务有关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职责,私募基金销售机构接受委托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