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1987年) 第三条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198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用语定义如下: 特殊营养食品:通过改变食品中天然营养素的成份含量比例或控制热量以适应某些疾病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药膳:为辅助治疗某些疾病,根据辩证施治的原则加入中药配制而成的非定型包装菜肴。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