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技术出口经营者获得《技术出口许可证》后,如需更改技术出口内容,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技术出口许可手续。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