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 第二章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第九条 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