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第十八条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 第十八条 贴现人完成纸质票据贴现后,应当不晚于贴现次一工作日在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完成贴现信息登记。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