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七条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